港媒:距李嘉诚卖港口截止日仅剩1周 港府与其仍在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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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艘货轮和一艘拖船驶过巴拿马运河的船闸 图源外媒

据香港《南华早报》3月27日报道,目前距离李嘉诚旗下的香港长江和记集团与美国贝莱德集团牵头的财团签署的两座巴拿马港口股权交易截止日期已经仅剩一周的时间,但该公司和香港特区政府之间的“博弈”仍在继续。报道称,目前长和集团和港府仍然在商讨“合理的解决办法”。

据消息人士26日透露,港府在3月4日意外得知长和集团将向美方出售其所有海外港口业务后,立即与该公司取得了联系。长和集团在公告中表示,将出售其在23个国家43个港口的199个泊位的权益,其中包括在巴拿马运河两端的港口运营权益,价值高达230亿美元。长和集团预计将从这笔交易中获得190亿美元现金。

一位来自港府方面的消息人士表示:“双方此后一直保持联系,试图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18日在行政会议会前接受记者采访时则称,社会对该事件的关切值得重视,港府已经要求外国政府为香港企业提供公平营商环境、反对使用胁迫手段。李家超最后表示:任何交易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港府会依法依规处理。

此前,香港《大公报》已经三次刊发评论,批评长和集团的这笔交易将会损害国家利益。美国总统特朗普则对这笔交易大加赞扬,称“美国正在夺回巴拿马运河”。

有法律和政治界的分析人士表示,长和集团陷入了一种自己造成的两难境地,在当前的国际局势大背景下,无论选择退出交易还是继续推进交易,都无法全身而退。

根据长和集团和贝莱德集团在3月4日的联合公告中的信息,这笔交易将在巴拿马政府确认拟定的买卖条款后执行。长和集团同一天向港交所提交的文件则显示,“交易的完成将取决于一些条件的满足,包括法律和监管的同意与批准、不存在非法性或法律禁止、获得公司股东的必要批准,以及在最终文件中商定的其他适当和惯常条件”。

一位专门从事商业交易的律师表示,常见的买卖协议通常会包含违约条款,以明确违约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非违约方的补救措施。这或许为以合理方式终止交易提供了一些可供协商和操作的空间。还有专业人士表示,如果确认涉及非法行为,政府也可以介入并叫停交易。

全国港澳研究会顾问刘兆佳也表示:如果长和集团继续推进交易,中国方面肯定会不满,不过目前还无法确认中方会采取具体怎样的措施;但如果叫停交易,特朗普方面也肯定会报复。

3月27日,在中国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就长江和记集团出售海外港口一事提问。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表示,有关具体的情况,建议向中方的主管部门询问。“作为原则,我想强调,中方一贯坚决反对利用经济胁迫、霸道霸凌侵犯损害他国的正当权益的相关行为。”郭嘉昆说。

延伸阅读

媒体:从李嘉诚卖港口看 统一后"台商卖国"案将超香港

雁默

台湾自由撰稿人、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统一后实行“一国两制”,是否会出现台版李嘉诚?若答案为是,是否该实行“一国一制”?相信很多网民直觉上就会这么想,认为“一国一制”即可永绝后患,然而,世事若这么单纯,早天下太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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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诚卖港口引发热议

香港长和事件所暴露的问题是多层次的,其与台积电事件算是“异卵孪生”的关系,均为美国掠夺政策下的产物,但两者面貌大不同,命运可能也很不一样。而值得探讨的层面,应包含“一国两制”的问题,以前瞻台湾回归后的治理模式。

长江和记与台积电事件的相同之处,即两案皆为美国政府掀起的“政治事件”而非“商业事件”,最大的差异,即此岸选择“声讨李嘉诚”,彼岸选择“相信魏哲家”。实在令人啼笑皆非,长和恐怕就恨自己不是台商,乃至遭全国声讨,台积电则恨自己不是陆商,所以遭美国掠夺。

意思并不是说,台积电热爱祖国,而是“在商言商”,台积电当然最清楚,投资美国无异于自毁,若政治靠山是北京,就不会被华盛顿掠夺。也正由此,香港长和在政治靠山如此强大的背景下,仍丢盔弃甲光速投降,显示所谓“在商言商”不过是卖国求荣的粉饰。

但话说回来,考虑到“爱国”有时等于“助纣为虐”——例如,你觉得英伟达应该爱国吗?——此一概念对于澄清是非对错的效力并不稳固,对商人的道德绑定在市场经济里也不见得完全符合国家利益。因此,对长和的道德劝说或晓以大义,可以作为达标的辅助工具,不能赖以为解决问题的药方,舆论宜适可而止。

如果目的是阻止这项交易,最可靠的药方还是法律。

根据观察者网的时评揭露,中央政府可使用“反垄断法”规范此类有损国家利益的交易,但问题在于,香港特区也有自己的“竞争条例”规范港商,解决方案应该选哪一种才不至于抵触“基本法”,损害“一国两制”框架?

从台湾人的角度看,在经历了“台积电劫案”后,我们感到最纳闷的是,为何中央或港府没能事先预防长和“卖港”?民进党当局不敢忤逆美国“爸爸”,所以在特朗普政府的掠夺过程里,丝毫没有台北的政治力干预,但中央政府与港府显然没有这个问题,何以香港长和也像台积电一样自行其是?

于此,有一件事可能是确定的,即此项交易并不抵触香港的“竞争条例”,但抵触了内地的“反垄断法”。根据内地学者的解释,中央政府之所以没有提前介入,是基于对港府(或长和)的“政治信任”,若此言非虚,那么可以判断:不是中央政府没想到会出问题,而是不方便干预港府。

既如此,“长和卖港”一案,亦能看做调整“一国两制”的契机,而作此调整,势必要考虑到未来的台湾治理。若台湾版的“一国两制”不够周延,统一后“台商卖国”的案件势必远远超过香港。

言及此,一定有大陆网民直觉反应称,台湾还想“一国两制”?“一国一制”不就天下太平了吗?都收了你还怕管不了你?必须说,这个直觉与现实的差距很大,无论是理论面或现实操作面,比所谓“中华邦联”更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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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台积电董事长魏哲家赴白宫会见美国总统特朗普,并表示要在美投资至少1000亿美元 美联社

“一国一制”是有意义的假议题

如果只是因为港商卖港,就索性实行“一国一制”,并在日后复制到台湾,这叫做“因噎废食”,完全不懂“一国两制”内藏的治理智慧。

也正恰好,最近,在王毅外长说了“中国台湾省”后,许多大陆网民就自动脑补成“一国一制”,台湾岛内也开始讨论大陆是否有意放弃“一国两制”。但在我看来,这根本是两回事。

什么是“一国两制”?其实就是仿效我国古代的“羁縻”制度,在远离国家核心地带的边缘领土,实施最大程度的地方自治,只要“边民政府”不闹、不乱、不独,尽可让你们自理地方事务,朝廷表示尊重。相对地,如果该地方发生天灾、疫病、外敌入侵这类的大事,中央政府会投入资源予以协助。

考虑到边疆地区的文化风俗与核心地区差异颇大,“羁縻”的智慧在于降低治理成本,同时保护核心与边疆的发展利益。而为了追求“一国一制”的长远目标,中央会在边疆视情况实施“教化”工作,促进民族融合,有了这个基础,才谈得上一制,这便是“融统”的核心意涵。

在大部分民众认知里,“一国一制”代表“一切都一样”是吧?如果台湾回归后,与大陆一切都一样,那台湾必乱,而且祸乱会快速蔓延到大陆,中央政府将面临各种意义上的遍地烽火。这么说会不会太夸张?不会喔。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今天政府宣布,将有房者的产权70年归零,你觉得会发生什么事?那些按月缴房贷的人还愿意继续缴吗?显然不会,那么就会立即触发金融危机,主要靠房贷运营的银行坏账暴增,大规模存户挤兑,社会一夜陷入动荡。

台湾地区的房屋产权是永久性的,调整成产权70年与大陆对齐,形同消灭了契约精神,自然也会天下大乱。日据时期,台湾岛内曾发生日商倒闭所引发的金融危机,并立即传导至日本本土,甚至另一个殖民地朝鲜。光是这一个例子,你就能理解为何“一国一制”不可行,以及,为何香港要“50年不变”,这还只是一例,除此之外,还有成千上万个祸端,十篇长文也说不尽。

读者们要换位思考,不是站在台湾民众的角度想,而是要站在中央政府的角度想,你若是决策者,也不会搞“一国一制”,因为那是自找大麻烦的愚行。当然也有人会呛“留岛不留人”,省得麻烦,那我看你智商不到50。

正确的思路是:“一国一制”是名词,“一国两制”却可以是形容词,前者没有解释层面的弹性,后者弹性空间就非常大,任何智商正常的决策者,都会选择空间大的框架,而不会画地自限,因为弹性调整可以因地制宜,也可以因时制宜,相较之下,硬邦邦的框架等于自缚手脚。

说极端点,尽管制度差异颇大,但要将美国联邦制解释成“一国两制”,也不是做不到。“羁縻”是一张犹如白纸的制度性安排,涂鸦空间大得很,这是纯中国式的战略模糊。

多年前,我也曾认为“一国一制”比较好,因为台湾“普选”制度是个大祸根,不除不快,但此一想法只维持了一周,我很快察觉到自己的幼稚。如果只是想取消“普选”,根本不需要因噎废食地主张“一国一制”。

现在我甚至认为,中央政府对统一后的想法是,除了特首(或省长)的产生方式还有悬念,其余选举照常。因为只要比照香港,提高选举门槛或改变选举规则就能解决问题,不需要消灭制度,以致横生枝节。

事实上,无论是日据初期,或国民政府接收台湾的初期,都未曾搞过“一国一制”,而是先以怀柔方式拢络有影响力的地方士绅,尽量维持彼此均可接受的现状,硬的一手则只集中对付武装反抗者,或敌对势力的支持者。说穿了,都是治理面上的成本考量。

据此可说,即便是通过战争完成统一,并随即展开戒严阶段,一样是“一国两制”,数十年内都不会实行“一国一制”。

上个月我投书欧洲媒体,详细解释为何中国不可能接受“中华邦联”,用副标题一言以蔽之,“北京最讨厌什么?混乱。最致命的混乱是什么?将美国队友纳入中国体系”。“一国一制”也是同样道理,此举犹如往自己血管里注射空气,让气泡堵住心脏是会致命的。

因此,“一国一制”是假议题,然而,这却是有意义的假议题,我们可以就此回头检讨“一国两制”的漏洞,以及补正之方。香港的各种案例,方便我们检讨未来台湾回归后的治理模式,哪些地方应该与大陆一制,哪些最好不要。

单就长和的案例来看,很显然,过于宽松的“政治信任”是不行的。新加坡前外长杨荣文曾说,香港回归时,港府曾承诺要自订国安法,但支票始终没兑现,内地致力于发展,也没催促。由此可知,香港的颜色革命,不就是在中央政府“政治信任”的保护伞下藏污纳垢的后果?

虽然如此,就算发生颜色革命,也不需要改为“一国一制”,将国安法补上就能解决大部分的问题,并且不妨碍内地专注于发展。重点是,中国若因为边疆问题而发生动乱,此乃境外敌对势力最乐见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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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诚卖港口,也给中央治台提了个醒 路透社

台湾精英中的美日“家奴”太多了

“一国两制”的极简解释是,主权共享,治权分离。从法律角度看,后者不能凌驾前者,在此基础上,前者可以尊重后者。“凌驾”是一番两瞪眼的词汇,“尊重”却是可以分等级的,100%尊重是尊重,50%尊重还是尊重。

由此评估台湾版的“一国两制”,中央政府日后尊重台湾的“等级”,端视统一的形式,以及当前的香港经验。

以长和的案例来看,在不抵触基本法的条件下,内地的“反垄断法”与香港的“竞争条例”是否应该建立位阶关系,或从属关系?如果此路不通,是否该新设或完善相关的现行法律,例如有论者提出“外国投资风险审查法案”,让港、澳与未来的台湾适用于此法?

以台积电的案例来看,由于是对外投资,情况较单纯,台湾现行法律就明定了投资审查法规,但凡重大投资,不是企业说了算,无论该企业的外资比例是否超过50%,高管是否都有外国籍。换言之,只要台湾当局敢于阻挡,台积电就去不了美国。

然而,假设台湾已回归,中央政府又给予宽大的政治信任,岛内就算有完整的涉外商业法规,也不能排除某些不肖台商会钻法律漏洞卖台卖国,因此,建立一个分层治理的法律框架是有必要的,以免未来的台湾地区领导层出现失误,中央政府也无法可管。

总言之,这是牵涉到国际政治角力的“一国两制”问题,对特别行政区抱持政治信任并没有错,只是“尊重等级”要有所斟酌,要因时制宜,以应对当前尖锐又复杂的国际情势。

李嘉诚的投降,虽与魏哲家性质不同,但同样都是光速举白旗,为自保而卖港、卖台。不过,李嘉诚背负了理所当然的历史骂名,魏哲家却被精致吹捧,明明卖台还被说成“为台争光”,这背后所暴露的丑陋奴性,以及民进党当局的卸责意图,令人深恶痛绝,也难怪会有这么多人期盼“一国一制”,全部打掉重练。

“一国两制”是正确的选择,只是,尊重等级可以往下调,因为台湾精英中的美日“家奴”太多了。

来源|底线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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