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DeepSeek生成
山西洪洞董思源宅院将清代“怀仁慕义”老匾改制为大门引发争议,该宅院属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当地称改制门属文物组成部分,但专家指出破坏文物本体违反《文物保护法》,且未定级文物管理存在保护措施缺失,产权人修缮需备案的规定执行存疑。
一、文物身份认定存法律盲区
董思源宅院作为2011年公布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其法律地位存在双重性:既受《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约束,需明确管理责任人与保护措施;又因未定级而缺乏具体保护标准。这种制度性漏洞导致匾额改制行为的性质认定模糊——文物部门强调“整体保护”,而《文物法》第三十八条明确禁止改建行为,两者存在明显矛盾。
二、修缮权责边界亟待厘清
产权归属董氏后人的特殊背景,暴露出民间文物保护的深层矛盾。现行法律虽规定修缮需备案审批,但对“合理利用”缺乏量化标准。匾额改制究竟是创造性利用还是破坏性改造?文物专家指出,将完整文物切割重组已突破“最小干预”原则,这种以实用主义替代保护原则的做法,恐形成不良示范效应。
三、基层文保力量严重不足
洪洞县790处未定级文物的庞大体量,与有限的监管资源形成尖锐矛盾。每处文物年均受检不足一次的巡查频率,难以实现有效监管。此次事件折射出基层普遍存在的“重认定轻管理”倾向,文物保护往往停留在挂牌公示层面,日常维护资金与专业技术支持严重缺失。
当前亟需建立未定级文物动态管理机制,通过数字化建档、定期评估、分级管控等措施填补制度空白。同时应探索社会力量参与路径,构建政府主导、产权人尽责、专业机构支撑、公众监督的多元保护格局,让“地上文物看山西”不再成为被动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