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博物馆价值8800万的名画现身拍卖市场 捐赠方发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视频
明代仇英《江南春》从南京博物院流向市场,估价8800万

庞莱臣(1864-1949)是中国近现代收藏大家,其“虚斋”收藏的历代名画以质量精湛、体系完整著称,被誉为“江南收藏甲天下,虚斋收藏甲江南”。上世纪50年代,庞莱臣后人曾向南京博物院等多家国有文博机构捐赠了大量珍贵古代书画,而其中,捐赠最多的当属南京博物院,共有137件(套)之多,一些古代名迹已成为这些机构的镇馆之宝。

然而让人意外的是,庞莱臣后人捐给南京博物院的一件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突然在今年北京的一场艺术拍卖中亮相,估价达8800万元。在庞莱臣曾孙女庞叔令的举报与国家文物部门的干预下,拍卖公司对该拍品作了撤拍处理。

前不久,庞叔令一纸诉状将南京博物院告上法庭,质疑捐赠的这一名画何以从南京博物院流向艺术拍卖市场,要求南博返还仇英《江南春》图卷等在南博“消失”的捐赠古画。2025年12月16日,庞叔令签署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正式向法院申请强制南京博物院提供庞家捐赠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等古画的详细流转去向材料。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庞莱臣(1864-1949)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庞莱臣后人捐给南京博物院的明代仇英 《江南春》图卷(局部),2025年出现在北京一拍卖公司预展中

“说实在话,这次事情的发生真的颠覆了我对博物馆的认知。”

在长达三个多小时对《澎湃新闻|艺术评论》的叙述里,庞莱臣曾孙女庞叔令在其苏州的家中数次停顿,声音哽咽。阳光透过窗户,映在她从房间拿出来的厚厚一摞泛黄文件与法院文书上——这些纸张,记录了一场跨越三十余年、至今仍未完结的纠葛。

“我以为博物馆是保护中华民族文化遗产的圣地,还是记录爱国人士拳拳爱国精神的地方,”她说,“但因为南京博物院的种种行为……真是不可理喻。”

这种颠覆感的源头,远不止于最近她才发现的五件庞家人捐赠的“虚斋旧藏”画作的离奇消失。

据她介绍,1959年,庞叔令的父亲,也就是庞莱臣之孙庞增和携家人向南京博物院无偿捐赠庞莱臣“虚斋旧藏古画”137件(套)。南京博物院后向庞增和先生出具了《捐赠文物资料收据》,及捐赠“虚斋旧藏古画”137件(套)清册等捐赠证明。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虚斋名画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1959年,苏州市文化局代表江苏省文化局收到庞家捐赠文物字画的暂时收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1962年11月,江苏省人民委员会颁发给庞家后人捐赠古代书画137件的奖状

2024年10月份,庞叔令就137件(套)(含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藏品是否得到妥善保管、流向等有关情况,致函南京博物院,要求其将所有137件(套)古画制作详细说明及清单,并将藏品逐一当面展示,确定所有文物现状,但当时南京博物院对于庞叔令的要求,未做任何答复。庞叔令遂对南京博物院提起诉讼。

2025年6月28日,庞叔令依据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2025)苏0102民初1397号《民事调解书》,前往南京博物院核验137件(套)藏品原件,发现其中有五件古画无法看到,包括仇英《江南春》图卷、赵光辅《双马图轴》、王绂《松风萧寺图轴》、王时敏《仿北苑山水轴》、汤贻汾《设色山水轴》。2025年7月3日,南京博物院发文告知她捐赠的上述五件藏品系伪作,已将上述五件捐赠藏品剔除藏品序列,并对藏品原件进行划拨、调剂处理。但是,南京博物院并未提供这五件古画明确的划拨、调剂去向材料,也未给予答复。

2025年5月,庞叔令赫然发现在南京博物院遍寻无着的由庞家人捐赠的仇英《江南春》图卷出现在北京一拍卖预展上,估价显示待询,经其了解估价达8800万元,遂立即向国家文物部门举报,拍卖公司后撤拍。

“我祖父庞莱臣为近现代中国南方最著名的收藏家。庞家捐赠的文物现存于故宫博物院、南京博物院、上海博物院、苏州博物馆,并有不少文物为各家博物馆镇馆之宝。我父亲与我于1959年向南京博物院捐赠的文物,都是珍品,不存在伪作,但南京博物院擅自认定五件藏品系伪作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我曾祖父及父亲的声誉。其如果认为有伪作,应第一时间通知我们,共同确认文物真伪。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南博确定不收藏, 我们有权将其收回。”庞叔令对澎湃新闻说,南博不仅没有通知他们,反而还将庞家捐赠的这些古代绘画精品倒出南京博物院,以至于由拍卖公司进行拍卖。

事实上,庞莱臣后人与南京博物院的对簿公堂已非第一次了,此前庞家后人曾就南京博物院从“虚斋旧藏”借走的两幅古画的所有权、捐赠与征集的总数,以及十年前南京博物院庞莱臣收藏展策展人所撰写的文章提到“庞莱臣后人败落到卖画为生”而引发的庞家名誉案。

庞家名誉案牵扯出的更深疑窦

免责声明:

1、本网站所展示的内容均转载自网络其他平台,主要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者信息传播的目的;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其内容的真实性已得到证实;阅读者务请自行核实信息的真实性,风险自负。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站管理员联系,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